德國簽證 | 以工作為目的的簽證類型全解析
在德國找到工作,并順利拿到德國工作簽證,是不少人的夢想。
而工作簽證的類型有很多,根據工作類型、職位、薪水等條件,大致可分為:一般德國工作簽證、德國藍卡簽證、德國法人簽證和德國高管簽證,具體有哪些區別呢?
一般工作簽證
申請條件
獲得在德國工作的工作合同,該工作的收入能確保在德國的生活所需。
是否需要勞工局審查
需要;除非該申請人持有德國高校畢業證,并從事與該學業相適應的工作。
每次簽發的居留期間
3年;當工作期限短于3年時,以工作期限為準。
入境時間要求
每6個月需入境一次
歐洲藍卡簽證
申請條件(兩者需同時滿足)
1:持有德國的、或德國承認的、或與德國高校畢業證相當的高校畢業證;或者在緊缺行業﹡有至少5年的可證明的職業經驗
2:高水平的就業:在一般行業就職時的稅前年收入至少為50,800歐元,在緊缺行業就職時的稅前年收入至少為39,624歐元
是否需要勞工局審查
下列兩種情況下不需要:
1,稅前年收入不低于50,800歐元
2,申請人有德國高校畢業證,在緊缺行業就業,稅前年收入不低于39,624歐元
每次簽發的居留期間
最長為4年;如果勞動關系少于4年,則為勞動合同規定的時間再外加3個月
入境時間要求
每12個月需入境一次
2017年緊缺行業的工作人員包括自然科學家,數學家,建筑師,房屋裝修師,城市和交通規劃師,設計師,工程師,工程科學家,醫生(牙醫除外),信息和資訊科技的學術工作人員
德國法人簽證
申請條件
1,在德國成立或經營企業;有詳細的商業計劃;符合德國的商業利益。
2,對于45歲以下的申請者,還需要足夠的養老金,如退休金或養老保險。
是否需要勞工局審查
不需要
每次簽發的居留期間
3年;當工作期限短于3年時,以工作期限為準。
入境時間要求
最長為3年
申請條件
每6個月需入境一次
德國工作簽證(高管)
申請條件
獲得在德國工作的工作合同,該工作的收入能確保在德國的生活所需
是否需要勞工局審查
以下高管不需要:
1,有一般代理權或商業代理權的高級管理人員
2,在德國境外營業的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該高級管理人員是企業董事或領導或管理級別的
以下高管需要(但免除本地人優先就業審查):
1,在德國境內營業的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
2,德外合資經營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
每次簽發的居留期間
3年;當工作期限短于3年時,以工作期限為準
入境時間要求
每6個月需入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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