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0月2日,美國移民局官網發布了關于EB-1類杰出人才移民簽證分類的最新政策指南,該指南進一步明確了移民局在審核EB-1A移民申請資格時,對申請標準的判斷。
我們分析認為,美國移民局此次發布新的申請指南,總體上是利好消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申請者資料準備的難度,具體細節解讀如下:
01獎項標準
移民局確認,將把個人所獲得的團隊獎項納入考量范疇。
在政策指南中,移民局明確表述:“Nothing precludes the person from relying on a team award, provided the person is one of the recipients of the award.” (除非申請人非該獎項獲得者之一,否則無任何因素可阻礙其依據團隊獎項進行申請。)這意味著,只要申請人是團隊獎項的獲獎成員之一,即有權依據該團隊獎項來證明自己符合獲獎條件。
此外,移民局還進一步詳細解釋:“通常而言,符合要求的獎項涵蓋了團隊獎項,這類獎項中每位成員都會獲得獎杯、證書或獎牌;在領獎臺或舞臺上共同亮相;或在頒獎機構的公告中被明確提及。例如,共同獲獎的樂隊成員或共同站上領獎臺的接力賽團體成員等。”
02專業協會會員
移民局表示,可以將過去的會員資格視為“符合會員資格標準”的依據。這意味著,即便個人當前不具備會員資格,但只要其過往曾是該協會的會員,也可被視為“符合會員資格標準”。
需要注意的是,移民局表示,如果申請人僅擁有過往的會員資格,且未提供任何證明其近期仍在該領域活躍的證據,那么自會員資格終止以來所經歷的時間長短,在最終進行實質性評估時,可能會成為衡量申請人是否符合標準的一個重要考量因素。
03發表專業文章
移民局不再要求專業文章必須包含個人工作價值和對行業貢獻的表述。也就是說,只要發表過專業文章,即符合該條標準。
04關于展覽的定義
移民局解釋雖然字典中“展覽”的定義是不限于藝術的公開展示,但相關規定明確指出該術語需與“藝術性”相聯系。因此,在評估申請人的杰出能力時,移民局將僅考慮與藝術相關的展覽。
整體而言,美國杰出人才類移民新政在多個方面展現出了更為寬松的趨勢,特別是在團隊獎項和會員資格的認可上給予了更多的靈活性。因此,這份新指南對申請人來說是一項重大的利好消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申請的門檻,使得更多具備特殊才能的申請人有機會獲得移民美國的機會。
當然,關于新政策具體將對實際審案產生多大的影響,還需要通過更多的實際操作來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