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部對企業移民入籍寬松
聯邦公民及移民部(CIC)內部文件顯示,如果企業家具卓越表現,盡管有消息指可能有負面影響企業移民身分,但公民官員不應延遲他們的入籍申請。
根據CIC公布的第360-A營運公告(Operational Bulletin 360-A)規定,去年CIC向入籍官員發指引,強調即使有企業移民未符合條件,只要沒有犯罪紀錄,或在「全球檔案管理系統」(Global Case Management System)中沒有其他問題(sub-activities applet),仍可讓他們申請入籍成為公民。
公告指,「即使有消息指可能有負面影響企業移民身分,但如果企業家具卓越表現,公民官員不應該延遲他們的入籍申請。」在2012年2月1日,CIC已停止對聯邦企業家類別移民的監控。各入境海關人員會提醒具永久居民身分的企業家移民,不用提供郵寄卡(Mail-in Card),除非CIC特別要求。
李克倫分析,估計CIC的批準,與當初聯邦企業家移民設計欠佳有關。因為先給他們永久居民,再要求在兩年內創辦一個企業才能取消條件,若未成功創業,將這些人的妻子、孩子遣返原居地又說不過去,加上這些企業家或有錢與CIC對簿公堂,才放寬讓他們入籍。
CIC在2014年,已將聯邦企業家移民項目永久取消,推出全新的創業簽證計劃(Start-Up Visa Program),鼓勵外國創業家來加國開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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