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 “牛奶金”大漲,怎么領取?
加拿大牛奶金
加拿大的牛奶金制度,全稱Canada Child Tax Benefit(CCTB),是政府對于18歲以下孩子的免稅福利。牛奶金制度旨在降低兒童貧困,鼓勵有孩子的父母出去工作。1998年7月,加拿大政府在原有牛奶金(CCTB)基礎上設立了補充牛奶金(National Child Benefit Supplement, NCBS),原先的牛奶金變為基本牛奶金,從而建立起一個完整的國家兒童福利制度(National Child Benefit, NCB)。牛奶金主要針對中低收入家庭,2001-2002年加拿大政府向320萬家庭(包含580萬兒童)提供了52億加幣的基本牛奶金,占整個加拿大有孩子家庭的82%。而在同一時段,政府向150萬家庭(包含270萬兒童)發放了25億元的補充牛奶金,占有孩子家庭的40%。
加拿大將從2016年7月20日起實施新的“加拿大兒童福利”(Canada Child Benefit,CCB),這筆福利在加拿大被昵稱為 “牛奶金”。不過,新的“牛奶金”與舊的“牛奶金”有諸多不同,對中低收入、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來說,這是一筆相當可觀的經濟支持。
“牛奶金”有多少?
兒童牛奶金將根據以下幾個條件而定:
1、孩子的個數;
2、孩子的年齡;
3、家長的婚姻狀況或家庭情況;
4、家庭凈收入、家庭總收入;
5、托兒費。
按照新規定:
6 歲以下兒童每人每年“牛奶金”最高額為 6400 加元
6-17 歲每人每年最高額 5400 加元。
牛奶金”發放額按家庭的凈收入而定
年凈收入不超過 3萬加元的家庭可領到全額,
年凈收入超過 19萬,則 “牛奶金” 為零。
當然,大多數家庭的年收入在3萬到19萬之間,
“牛奶金”計算器
計算牛奶金主要有五個因素:
1、家庭中18歲以下孩子的數量;
2、6歲以下孩子的數量;
3、家庭凈收入;
4、報稅時申報的孩子照管費用;
5、如果孩子符合殘疾兒童條款;
加拿大廣播公司報道說,加拿大財務部公布了 “牛奶金”網上計算器,只要輸入家庭收入,孩子的人數和年齡,自家能領到的牛奶金就一目了然。
例如:
1)一個家庭有兩個6歲以下的孩子,兩孩子的牛奶金加在一起:
家庭年收入在 3萬以下:每年能領到 1萬2800 加元,每個月 1066 加元;
家庭年收入5 萬加元:每年1萬零100 加元,每個月 841 加元;
家庭年收入10 萬加元:每年 6080 加元,每個月為 506 加元;
家庭年收入15 萬加元:每年 3230 加元,每個月 269 加元;
家庭年收入超過19萬加元:0
2)一個家庭有1個6歲以下的孩子,1個6-17歲的孩子,兩孩子的牛奶金加在一起:
家庭年收入在 3 萬以下:每年能領到1 萬1800 加元,每個月 983 加元;
家庭年收入5 萬加元:每年9100 加元,每個月 758 加元;
家庭年收入10 萬加元:每年 5080 加元,每個月為 423 加元;
家庭年收入15 萬加元:每年2230 加元,每個月 185 加元;
家庭年收入超過19萬加元:0
按凈收入計算,免稅補貼
財政部的計算器附帶一個免責聲明,稱計算結果只是一個大概的“估算”,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實際上領到的 “牛奶金” 可能更多。聲明說, “牛奶金”的發放額是按照家庭的凈收入計算的,因此自己計算的結果可能會低估實際能領到的兒童福利金額。加拿大稅務局按照稅法計算調整后的家庭凈收入,并以此確定加拿大兒童福利金的發放額。另一個重要點:新的加拿大兒童福利(牛奶金)屬于免稅補貼,是確確實實進了自己腰包的錢,不是需要交稅的“收入”。
哪些家庭有資格領取加拿大兒童福利金?
在加拿大,十八周歲以下的兒童有權享有每月的政府牛奶金貼金。該款領取人是孩子的父母或監護人,是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納稅的加拿大居民,應符合下列條件:
1、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
2、符合聯合國公約的難民;
3、在加拿大居住十八個月以上的訪問者或持有部長許可的人。
小知識
1、牛奶金評估時間:稅務局每年7月根據報稅人及其配偶的上年稅單計算牛奶金;
2、發放:牛奶金一般是每月的20號發放;但如果每月牛奶金不足10元,則7月20日會一次性發放下一年的牛奶金;
3、為持續獲得牛奶金,申請人必須每年報稅,即使當年收入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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