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EB5投資移民改成80萬美金和直投105萬美金
美國時間3月11日,EB-5重啟,有效至2027年9月30日。EB-5的直接投資最低限額從100萬美元提升至105萬美元,區域中心的最低投資額從50萬美元提升至80萬美元
美國時間2022年3月11日,國會通過了《2022年EB-5改革與誠信法案》(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該法案通過的60天后投資移民EB-5區域中心移民計劃將被重啟,區域中心計劃的新授權將有效至2027年9月30日。本次EB-5改革法案也對最低投資金額、移民簽證名額分配等重要條款進行了修訂,新條款已于法案通過時立即生效。
已遞交申請不再擔心法案到期
新法案針對區域中心項目未來可能面臨的再度失效情形,為已經遞交或即將遞交I-526申請的區域中心投資人提供了很好地保護。法案規定,在2026年9月30日之前遞交的I-526申請,即使未來EB-5區域中心法案再次失效,美國國土安全部也應該繼續對申請進行審理,不能以法案失效為由中止或者拒絕申請。在EB5區域中心大排期的背景下,這項改革減少了申請人的不少后顧之憂。
投資金額大幅增長
新法案中,EB-5的直接投資最低限額從100萬美元提升至105萬美元,目標就業區域(Targeted employment areas, TEA)的最低投資額從50萬美元提升至80萬美元;基礎設施項目的最低投資額將為80萬美元。已經遞交或者批準的I-526申請將不會受到新投資額規定的影響。從2027年起,EB-5直接投資最低限額將每五年根據通貨膨脹情況(基于CPI)進行調整;對于TEA和基礎設施項目,最低投資額將相應增加至直接投資最低投資額的60%。此外,新法案還要求申請人額外支付一筆1000美元的費用,作為EB-5誠信基金。該基金將被移民局用于調查和監督EB-5投資項目各方,以確保項目合規。
并且將根據“通脹”每五年進行一次調整,所以不一定保留80萬,以后可能還會漲價。
EB-5移民簽證名額分配
新法案為特定類型的EB-5投資項目留出了共計3200個簽證預留。2000個給鄉村,1000個給城市高失業率,200個給政府基建項目。但此預留并不是只給新投資人的,新老投資人都可享受。如果當年預留的簽證名額沒有完全使用,未使用的名額可繼續保留至下一財年,在同樣類別的EB-5項目中使用;若第二年的簽證預留名額依舊沒有使用完畢,未使用的名額將釋放給所有EB-5申請人使用。同時,對于鄉村地區項目的投資移民申請,新法案指示移民局應對其進行優先處理。
其他改革及新增條例
允許部分EB-5申請人在I-526申請處理同時遞交I-485身份轉換申請。若EB-5申請人身在美國境內,且其申請的EB-5類別有可用綠卡名額(即無需排期),其則可同時提交I-526申請和I-485身份轉換申請;若EB-5申請人的I-526申請仍在審批當中,但其符合上述條件,其同樣可在I-526申請獲批前遞交I-485申請。這將允許相應申請人在等待申請審理期間,提前獲得工作許可及回美證。
TEA將由國土安全部指定
新法案中規定,以后TEA只能由國土安全部來認定,城市高失業率地區不能再由人為操縱自由劃定。
對區域中心加強監管
所有EB-5區域中心將接受定期審查,并承擔更嚴格的記錄保存義務。EB-5區域中心必須支付20,000美元的年費,作為EB-5誠信基金;對于投資者不超過20人的區域中心,該年費標準為10,000美元。
資金來源審核加強
要求申請人必須證明其投資款來源合法,需要申請人提供過去7年內的稅單
項目出問題的投資人保護,為投資人提供全新的保障措施
新法案允許誠信投資人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當面臨EB-5實體或區域中心被終止或被禁止,或區域中心計劃未來面臨到期的情況下,完成綠卡申請程序。如果投資人所在項目被移民局處罰和終止了區域中心資格,移民局給了比較完善的保護措施,在180天內如果轉投到別的符合條件的項目,可以保留優先日,I-829申請被拒,允許一年之內重新申請。
再投資條件放寬
只要一投正常完成且完成就業創造,就可以做除了股票和債券等被動投資之外的風險投資,沒有地理和行業限制。
就業創造規則改變
就業模型更改,區域中心間接就業最多只能占90%,也就是說,所有項目都需要創造10%的直接工作,每10個人必須有一個是直接就業,如果少于兩年的建筑行業,間接就業不能超過75%。
我們會對您的電話嚴格保密,請保持電話暢通。
公休假日可能會順延,請您耐心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