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政策又有新動向!看川普又說什么了!
“美國只歡迎最聰明最優秀的人移民!”
特朗普上臺以后每撂一句狠話,
想要移民美國的人內心都要止不住的顫抖!
最近,特朗普針對美國移民政策又有了動作。
特朗普揚言只要最杰出的外國人
就在前不久,美國移民局(USCIS)聯手國土安全局(DHS)公布了《2019年美國移民改革重點規劃》,規劃中最引人矚目的一條便是對H1B簽證的修改。
國土局表示將要修改專業職業(Specialty occupation)的定義,限制H1B的申請和發放,以確保將工作簽證發放給“最聰明、最杰出的外國人”。
或許這樣的移民政策對許多持有H1B或想要通過H1B留美的人來說算不上好消息,但對于EB1A杰出人才類移民的申請人群來說,卻是一道曙光。
雖然EB1A首次出現了排期,但仍然是目前最快速的職業移民美國的通道。美國國務院最新出爐的2018年12月排期顯示,EB1A排期大踏步向前,瞬間推進了三個月到2016年9月1日(11月排期為2016年6月1日)。
盡管EB1A名額多、獲批快,想以此方式獲得美國綠卡,還是要“想方設法”說服移民官。
滿足十個條件之三就能獲批?
根據美國移民法(Immigration & Nationality Act)第203(b)款(1)條(A)項的定義,“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簡稱EB1A),是“具有卓越專業能力,在其領域中少數的頂尖人物之一”。
法中對于上述“杰出才能”的界定是:“杰出才能”意味著專業水平顯示出已經處于所在專業領域一小部分比例的頂層水平。
所以,作為一個擁有杰出才能的申請者,應該能夠證明自己擁有的專業水平已經到達該領域的頂層水平。
所以在提交表格I-140申請時, 必須附帶提交能夠證明你在該領域持續獲得良好聲譽的初步證據,同時證明你的成績已在專業領域內獲得公認。
美國移民局給出了申請EB1A的10條標準,滿足其中3條就能擁有申請的資格:
1.申請人曾獲得過國際獎項或國家一級獎項;
2.是著名的學術協會成員;
3.專業的雜志報刊上有刊登對申請人及作品的評論或報道;
4.曾在專業比賽中擔當評委;
5.在專業領域中有與眾不同的特殊貢獻;
6.曾在專業的雜志報刊上發表作品;
7.曾參加過國際表演或展覽;
8.申請人在所屬專業領域起到領導的作用;
9.比同行收入高;
10.獲得巨大的商業成就;
事實上,“十個條件”僅是美國移民局給出的提供申請支持證據材料的參考建議,用滿足十項中三項來證明申請者具備“特殊能力”,滿足申請EB1A的基本資格。
但要注意的是,滿足這十項條件中的3項并不能說明一定獲批,精準定位才能順利說服移民官。
那么,究竟要怎樣說服移民官呢?其實,EB1A的申請,重點就在于強調集中申請者在一個專業領域內的過人成就。
首先要確定申請者的專業領域,然后圍繞該領域提供相關成就的證據,證明自己是該專業領域少數的頂尖人士。
所以,符合美國杰出人才移民資格最重要的是滿足以下三條:
a. 申請者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領域具備特殊才能,同時這種才能已經通過持續獲得國家或國際范圍的贊譽所證明,本人所做出的成就也可以通過廣泛的文件材料來證明已經獲得業界認可。
b. 申請者尋求來美后在本人具備特殊才能的領域繼續工作。
c. 申請者來美后的工作將大大利益美國。
移民局給出的10條標準,僅僅是能證明申請者具備“特殊才能”,并不是全部要求,精準定位自己的專業領域并且加以證明才能順利說服移民官為你敞開美國大門。
專業領域和本人職業有何不同?
申請EB1A時需要注意的是,職業并不能等同于自己的專業領域。舉例:申請人是一名兒科醫生,TA不能以醫生作為專業領域申請EB1A,這是職業身份,不是領域。
但是,如果這位兒科醫生是專門研究兒童自閉癥的,并且有相關的研究成果,那么這就可以作為TA的專業領域。
一個普通的醫務工作者是不具備杰出人才資格的,但如果能證明自己是該領域的某一細分專業領域的佼佼者就可以申請EB1A。
而一個把自己定義為影、視、歌三棲的明星,也不會比僅僅定位在影視演員藝術領域具備杰出能力的申請人更容易通過EB1A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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